各监管企业: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、银川市相关规定,进一步规范银川市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活动,现将自治区国资委财政厅《关于转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》(宁国资发〔2020〕28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。
银川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川市财政局
2020年9月17日